摘要:学校教育很多只是针对大多数学生的专业技术教育,学生的其他教育还是需要学生家长的规范和教育,家长不能什么事情都需要我们学校的各方面去教育,还需要自己去教育学生,让学
学校教育很多只是针对大多数学生的专业技术教育,学生的其他教育还是需要学生家长的规范和教育,家长不能什么事情都需要我们学校的各方面去教育,还需要自己去教育学生,让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成长和发展,保证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未来,让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在以后的道路上面能够成长的更好。
录取要求、录取规则
(一)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按各省招办的统一规定执行。
(二)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三)录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认真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及纪委的全程监督。
(四)外语语种除英语专业外,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
(五)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同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文化(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为:
1.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等政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录取。
2.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第一志愿专业落选,再根据考生成绩和意愿按参考志愿顺序录取。各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能录取,对服从调剂者,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在体检、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4.其它招生要求和录取规则按各省招考办公布的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5.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经省招考办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写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新生作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学生助学及奖励措施
学校助困的主要措施:学校专门设置有帮困助学基金,通过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开展冬季送温暖活动,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措施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贫困家庭学生还可根据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在学生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内外的各类资助:丽江市红十字会、丽江市慈善会等每年都对我校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奖学金制度:按年度对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主要有以下几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每年还进行“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对入选的学生,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
就业方式及形式:我校实行学校推荐、双向选择的就业方式,多方位满足社会需求。为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重视外语、计算机应用等能力的培养。学校设有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及职能部门招生就业处,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我校2012年至2015年的年终就业率分别为:97.1%,98.3%,98.4%,98.84%。2012年至2015年连续四年获省教育厅“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学费:3400元-6500元/年,
住宿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学生公寓六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
文章标题: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