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四川 护理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录取规则 学历层次:专科 录取分数线 学校介绍: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省唯一的护理职业
护理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录取规则
学历层次:专科
录取分数线
学校介绍: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省唯一的护理职业学院。学院秉承“明德、精技、济世、创新”的校训和“自强、至善、尚能、求真”的校风,坚持以“立德树人、尚能精技、凸显特色、创新发展”为办学理念,以“立德为先,管理治院、人才强院、特色立院、实干兴院”为办院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强化为核心、以专业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产、教、研、医结合,努力实现“培养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办学目标。
学院现有成都、德阳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900亩,开设有高中起点三年制大专专业6个(护理、药学、助产、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五年制高职专业3个(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中专专业5个(护理、药剂、康复技术、口腔修复工艺、中医康复保健),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教育教学设施完善,有各类专业实验室235间,建有“护理实训中心”、“医学形态学实验中心”、“药学实验中心”、“康复实训中心”和“心理健康中心”、与德国牙科协会共建德国标准口腔修复工艺实验室5个、牙科护理实验室3个。拥有省内外实习基地如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解放军总医院、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等93个。有一所直属附属医院,为学生的临床教学提供可靠保障。
学院高度重视教学和科研工作,拥有一支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勇于奉献的教师团队。现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63人,博士10人,副高以上职称46人。其中有教育部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特色专业带头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第三届专家评议委员会委员、人民卫生出版社护理学本科专业十三五规划教材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卫生出版社护理高职高专区域教材主任委员、四川省卫生厅护理学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评审专家、世界中医药联合会护理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卫生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老年健康服务人才培养专委会副会长、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护理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华护理学会护理院校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国家级特色专业负责人、国家中管局重点学科带头人、四川省中西医结合特色护理学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科技厅科技进步奖和项目评审专家、第二届四川省卫生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四川省优秀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成都市大中学校十佳青年教师、院级教学名师等。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对考生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为国家公平、公正选拨人才;
2.我院录取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方法,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 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作退档处理;
3. 我院执行国家加分或降分政策,考生依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加分与降分政策投档录取;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校后,我院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5.由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我校不予录取色弱、色盲等不符合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
6.患有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患有失明、斜视、弱视、嗅觉迟钝、口吃者、肢体残疾、脑瘫等以上疾病不宜报考医学类专业,我校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7. 助产专业原则上只招收女生,护理类专业因就业特殊因素,建议女生身高1.56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8.药学及医学影像技术专业限招理科,其他各专业实行文理兼收的招生原则;
9.凡在我院规定的报到截止时间15天后,未前来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0.学生进校后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德语,非英语、德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11.新生入学后,学院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文章标题: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录取规则